各设区市民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厅属各单位,各高校、科研院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天博tb·体育综合官方网站,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深化新时代民政重点难点问题研究,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导,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发布2024年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课题指南的通知》(民办函〔2023〕84号)要求,结合我省工作实际,现就2024年度福建省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工作通知如下:
课题申请单位可在《2024年福建省民政政策理论研究选题》范围内择题申请,也可以结合实际围绕选题所涉及的内容自拟题目申请。
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与民政领域相关的机构和单位均可参与申请,不面向个人和境外单位。课题申请以课题组的方式进行,每个课题组原则上不少于2人,不超过10人(含课题负责人);同一课题负责人不能同时主持两项(含)以上课题天博tb·体育综合官方网站。
1.省民政厅立项课题。申请者需填写《基本情况表》(附件1、2),并于2024年5月25日前提交至邮箱。省民政厅将组织专家对课题立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结合2024年度福建民政重点工作安排,择优确定重点委托立项课题和一般立项课题的承担单位并签订协议书,对课题实施全过程跟踪管理。立项名单将以公告的形式在省民政厅门户网站上公布。立项课题研究成果电子版于2024年8月1日前提交省民政厅,经审核,由省民政厅统一报送参加2024年民政部“民政论坛”评奖。
2.自主类研究课题。课题未予立项的研究者可以自主开展研究,在2024年8月31日前以电子版形式将论文和《2024年福建省级课题(或参选论文)基本情况表》(附件1)提交到邮箱,参加2024年民政部“民政论坛”评奖。同时以电子版形式将论文和《2024年福建省级课题(或参选论文)基本情况表》(附件1)报省民政厅备案。
1.课题结项。年底前,省民政厅将组织专家对立项课题研究成果进行评审,评审通过者予以结题,其中重点委托立项课题结题的,给予一定经费支持。
2.全省优秀论文评选。除在民政部“民政论坛”获奖的课题成果外,其余课题成果均可参与全省优秀论文评选。参与者需以电子版形式将论文和《基本情况表》(附件1、2)电子版提交至电子邮箱,报送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30日。由省民政厅管理的立项课题和报省民政厅备案的自主类课题,默认参与全省优秀论文评选。省民政厅将组织评审,评选出一、二、三等奖论文若干篇,对获奖论文进行通报并颁发证书。对在课题工作中组织认真、申报积极、成果质量较高的设区市民政局,颁发优秀组织奖。
(一)政治性。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民政部工作要求,紧紧围绕民政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研究,助力新时代新征程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政策性。研究必须紧密结合民政政策,以政策问题为导向,突出实践性、应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为制定(修订)政策、推动工作提供决策参考。
(三)规范性。课题的研究成果为研究报告,格式和规范请严格按照《2024年民政政策理论研究报告写作要求》(附件3)。省民政厅重点委托立项课题的研究报告正文不少于1.5万字,一般立项课题的研究报告正文不少于1万字,自主类研究课题参评论文不少于5千字。
(四)创新性。相关研究要有新发现、新观点、新见解,在政策研究领域有新内容和新方法。课题研究报告或参选论文必须是从未在报刊等媒体发表过,且未参加过市级以上评奖活动的原创稿件,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文字责任由课题组或作者承担。
(五)其他要求。参加全省优秀论文评选的论文,民政系统内的由各设区市民政局统一报送省民政厅,其余的由作者个人报送。原则上每个设区市提交的论文成果不少于15篇,厅机关各业务处(室、局)、厅属处级单位提交的论文不少于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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