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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印发实施方案全面推行清洁生产 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车基本淘汰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1-15 浏览人次:

  推行清洁生产是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的有效途径。《某某省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实施方案(2023—2025年)》(下称“实施方案”)日前印发,提出到2025年,要基本建立清洁生产推行制度体系。其中提到,要大力推广节能及新能源汽车,全面实施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和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国四排放标准,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和燃气汽车。

  释放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潜力

  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清洁生产推行制度体系基本建立,工业领域清洁生产全面深入推行,农业、服务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等领域清洁生产进一步深化,清洁生产整体水平走在全国前列,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升,重点行业、重点产品能源利用效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基本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清洁生产产业不断壮大。

  突出抓好工业清洁生产,特别是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要严格准入,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加强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清洁生产评价。加快燃料原料清洁替代,合理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加大清洁能源推广应用,提高工业领域非化石能源利用比重。

  特别值得关注的是,实施方案提出要大力推广节能及新能源汽车,推动城市公共服务及货运配送车辆电动化替代,提高城市公交、出租车、城市配送、邮政快递、机场转运、铁路货场等电动新能源运输工具的比例。有序发展氢燃料电池汽车,稳步推动电力、氢燃料车辆对燃油商用、专用等车辆的替代。全面实施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和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国四排放标准,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和燃气汽车。推广使用LNG动力船舶、纯电动船舶,加快推进码头岸电设施建设,推动船舶靠港使用岸电应接尽接。

  全面提升清洁生产能力水平

  实施方案提出了具体目标,到2025年,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均比2020年下降14%,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降幅不低于20%和10%,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32万亩,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达19.73万吨、0.98万吨、7.38万吨和4.99万吨,全省农膜回收率达到85%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86%以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0%以上,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力争达到100%,城镇新建建筑中装配式建筑比例达到30%。

  为实现目标,要强化科技产业支撑,全面提升清洁生产能力水平。推进5G、工业互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数字孪生等信息技术在绿色制造、清洁生产领域的应用,结合省碳排放监测智慧云平台建设进展,探索提供清洁生产信息化公共服务。

  深入推进模式创新,激发清洁生产市场主体活力。研究将碳排放指标纳入清洁生产审核,提升行业、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整体清洁生产水平,有条件的地区可开展政府购买第三方清洁生产审核服务试点。

  探索区域协同推进清洁生产。加大淡水河、石马河、广佛跨界河、茅洲河、练江及小东江等重点流域企业清洁生产工作力度,推动流域内污染企业全面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为契机,深入推进粤港清洁生产伙伴计划,深化粤港清洁生产长效合作机制,推动粤港两地企业在节能环保、清洁生产及资源利用方面的合作,强化区域内污染联防联控、废物协同处置、设施共建共享。